质押合同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也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质押合同有流质条款,不能约定债务到期后,直接将质押标的归债权人所有。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四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