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购房合同可以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违背真实意思而作出的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将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实施损害相威胁,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而与之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第15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