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能质押,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