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诉的公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自诉: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6 04:54:10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自诉: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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