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不受理主要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则不会受理。另外如果存在涉嫌刑事犯罪等其他规定的情形,法院会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