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过程中的利息在约定明确的情形下,借款人应当支付。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则出借人无权要求支付利息。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借款人无须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