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时一般无法直接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建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且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的财产可以用于偿还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