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指的是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