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是否设立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不设立,但也有例外情况,如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9 05:22:18

质押物未交付质押权不设立,但也有例外情况,如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第四百四十三条、第四百四十四条、第四百四十五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