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但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综合考虑:(1)在经济上对公、婆生活提供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