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2018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灌酒、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对小江进行殴打。欺凌、殴打行为持续数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着,小江才得以逃脱,并向宿管阿姨求救。法院经过审理,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名在校大学生中,董某、卢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王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律师专业解读】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圣洁之地,本应是学生学习的一方净土,是什么导致了学校成为了犯罪现场呢?就该案件来看,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是一个重大的原因,涉案的学生容留校外人员留宿女生集体宿舍,并伙同校外人员在晚上就寝时间对被害学生实施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宿管人员从始至终竞都未发现。同时,学生法律意识的欠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本案中涉案学生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一方面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校园的安全监管,切实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另一方面要加强思想品德及法制教育,将法律常识教育融入日常教学。
【在校园生活中遇到校园暴力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1、和施暴者谈判拖延时间,明确告诉施暴者打人是违法的行为,然后找准机会逃跑或者经过谈判取得合理信任;
2、看见有人经过要大声呼救或者报警;
3、一定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申诉。
校园暴力有可能适用刑事行政等处罚,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