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确认婚姻无效后与其他人结婚不属于再婚,直接带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