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下这些个人债务,则由一方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