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诉讼,但有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3、债务人主观上须有“恶意”。
恶意,就债务人而言,是逃避债务的意思。当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行为是无偿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缺乏等价性,那么债务人的主观恶意就成立。
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无偿的,仅仅要求债务人具备主观恶意即可。这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这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的,不仅要求债务人具有恶意,而且还要求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方可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