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能设定地役权。地役权是不动产用益物权之一,而用益物权是由不动产所有人设立的,承租人不是不动产所有人,所以不能设立地役权。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