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构成要件是必须要达到刑事法律所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也就是14周岁,当然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话,只有特定的犯罪才能够负刑事责任,其他的比较轻微的一些犯罪行为,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
张某,男,1972年10月出生。1987年8月21日,张某见一女孩(10岁)在塘边放牛,张某强行要牵牛玩水。女孩未理,即刻骑上牛背回家。张某怒,用手中锄柄赶牛下塘,欲使女孩受惊,发泄不满。不料牛入深水后,女孩惊慌落水,张某见状颇为得意,后见女孩沉没,急忙下水营救未果,女孩被溺死。
【判决】
张某1972年10月出生,案发时(1987年8月31日)不满16岁。根据《刑法》规定,除了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抢劫、放火等罪外,不满16岁不应负刑事责任。本案张某不属于故意杀人,故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