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8 00:48:1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追偿主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