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没有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不履行合同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