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5 10:01:58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招标不一定要采用公开招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