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