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有法定时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