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14:06:2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需要共同偿还,然后需要对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行举证,一般来说,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都是属于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不是共同债务的,才需要由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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