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百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