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后债权如何处理

变更法人后债权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5 13:10:19

变更法人后债权应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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