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两种形式,不同形式办理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有所不同。
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或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以致于无法签订《离婚协议》时,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民事诉状两份,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明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有小孩,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户籍证明。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