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