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08 18:57:3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经过招投标并经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实际履行的合同为“阴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以中标合同(阳合同)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以中标合同(阳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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