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二条、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