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2:10:04
伪造户口本办理婚姻登记,当然属于无效婚姻,这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涂改、伪造或使用虚假,无效的婚姻登记资料办理婚姻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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