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设立要进行登记,其期限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居住权人的死亡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三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