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的要件有: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继承人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如果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子女
(四)被代位人必须没有丧失继承权。
(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继承份额,代位人为两人以上的则该两个以上的代位人平均分配被代位人应当继承的那一份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