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定方式: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三百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