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股东与法人不和不属于法人解散的事由,根据法律规定,法人解散的事由主要是以下几种:(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