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生下的子女由双方协商抚养,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