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0 04:30:31
赠予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在房产没有办理转让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予合同的。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但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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