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满后办理程序怎么走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程序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五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04:53:41

缓刑期满后需办理的程序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五十三条规定,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第五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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