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如何为失踪丈夫讨债

其一,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证据证明该借款存在,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会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被告应诉。如公告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仍不应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10:43:45

其一,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索借款。只要证据证明该借款存在,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会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被告应诉。如公告期限届满而债务人仍不应诉时,法院就会依法作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再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就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不动产的办法来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其二,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法院一旦受理,就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的债务人的公告。公告期限届满后,如果债务人仍未重新出现,失踪事实即得到确认,法院就会据此做出宣告债务人失踪的判决,并同时确定失踪人财产代管人――按照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首先应该是其配偶而不是其他人。法律还规定,“失踪人所欠税金、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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