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应当在遗产处理前提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