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在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8 04:40:13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在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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