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7 09:31:3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无约定,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由一方个人所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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