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辞职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已通过口头方式来辞职,劳动者要保留提出口头离职的证据。同时,辞职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提前三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