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