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的股权能否自行质押

合伙人不能擅自质押股权。《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18:25:13

合伙人不能擅自质押股权。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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