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过后不能再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但违反规定,可以将当前的取保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或予以逮捕。
对一名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只可以适用这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不可以同时适用二种以上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