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四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