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未约定保修付款期限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最低保修时间做了详细规定,权利主张方是可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申请履行保修付款义务的,因为合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