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不能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