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是判断有无居住权的标准。法律上所说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三百六十七条、三百六十八条、三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