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可以对强拆决定书申请复议。强拆决定书依法属于行政强制决定,当事人对行政强制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