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进入审理程序后,如果适用一审普通程序,那么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六条